中国义乌网6月13日讯(商报记者 骆红婷)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人民银行义乌支行、市金融办日前联合印发了《义乌市银行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义乌市银行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意见》指出,全市银行类金融机构应按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业内守信及失信信息,并在信贷、荣誉评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时全面应用我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及其衍生的市场化平台。
《意见》还指出,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个人将无法在我市从事金融行业;在信贷审批时,也将根据主体的信用情况实行授信差别化政策,信用良好的主体将享受信贷“绿色通道”服务,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而信用不良的主体在利率及信贷额度上都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