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20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履生)近日,来自江西弋阳的姚女士在一起车祸中不幸重伤,以致右腿需要截肢,而事故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危险系数最高的“酒驾”。
6月16日凌晨4时许,天下着小雨,在义乌某线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的姚女士正推着一车用白色编织袋包装的废品,准备将其倒入垃圾桶,想不到,一辆尼桑小轿车呼啸而来,瞬间将姚女士连人带着推车一并撞飞了。
然而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并没有下车查看情况,而是很快驶离了现场。
接到报警之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朱晓枫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散落着白色编织袋,一摊鲜血格外刺眼。通过调取附近的监控,朱晓枫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并在柳青二区的出租房里将肇事者抓获。
据悉,肇事者姓范,云南省人,今年23岁,在义乌务工多年。6月15日晚上9时半,他与几个朋友在雪峰路的ktv里唱歌喝酒,期间,范某喝了五六瓶啤酒,“潇洒”到凌晨1点半才结束。随后,意犹未尽的范某又驾车到后宅街道上洪村,与人在大排档里喝酒,并将两瓶劲酒一饮而尽。凌晨4点左右,醉得神志不清的范某独自驾车经过柳青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将正准备过马路去倒垃圾的的姚女士撞个正着。
电子监控显示,撞人之后,范某驾车很快来到出租房附近的道路上,不知缘由地放弃宽阔的主车道,驶上了人行道,并在几番周折后卡进了人行道上的“坑”内,随后范某便稀里糊涂地下车返回出租房睡觉,直到民警找到他。
事发后,姚女士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医生表示她的右腿是“保不住了”,范某则被检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此,义乌交警提醒,不管是白天还是后半夜,机动车驾驶人应该时时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