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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纳税主体诚信自律 义乌启用纳税信用“红黑榜”

发布时间: 2017-06-22 08:38:2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楼峰 商报记者 王婷

  中国义乌网6月22日讯(通讯员 楼峰 商报记者 王婷)近日,为促进纳税主体诚实自律,义乌市地税局相继出台了《义乌市纳税信用承诺实施办法》、《义乌市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办法》、《义乌市纳税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据悉,纳税信用承诺是指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的公开书面承诺。纳税信用承诺书适用于纳税人办理涉税情况报告、税费优惠备案等事项。税务机关对使用信用承诺的纳税人,给予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报送资料等便利措施。信用承诺纳入主体信用记录,作为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实施事中事后信用分类监管、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信用级别,确定纳税信用“红黑榜”。将一个评价年度中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确定为“红榜”纳税人。将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确定为“黑榜”纳税人。位于“红榜”的A级信用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办税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而处于“黑榜”的纳税人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或被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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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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