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中国义乌网7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李臻 楼翩翩)近日,义乌大陈镇一则“城管抢钱了,真不是人”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开来,短短5个小时,点击量就已达600余次。经警方核查后发现,这则视频为一名“吃瓜群众”下班经过,看到执法队员劝阻占道经营时拍下,可加上这些无中生有的“感情色彩”后,却让她因涉嫌违法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7月3日上午9时许,义乌大陈镇组织行政执法大队在大陈二村自产自销市场开展正常巡查,面对一户摊贩占道经营、生活垃圾乱倒等情况,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口头告知经营户,要求其遵守经营秩序,管理好环境卫生。
11时许,当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到该户摊贩时,发现占道经营、生活垃圾乱倒等现象依旧。针对这种情况,执法队员上前口头劝导,要求其立即整改到位,该摊贩不愿配合,并阻止执法,引得周边40余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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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附近服装厂工作的安徽籍女子蒋某正好下班经过,看到此等情形,用手机拍下视频,通过网络上传到某短视频平台上,并附上标题“城管抢钱了,真不是人”。
当天下午4时许,当执法人员发现该段视频时,点击量已突破600,随即向大陈派出所报案,并通过执法记录仪锁定“造谣者”蒋某。在民警叶万里带领下,经过约19小时的摸排,7月4日中午12时许,大陈派出所找到该名女子。
鉴于蒋某所传播的视频及文字与整个事实经过不符,并且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的规定,大陈派出所依法对蒋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视频。
得知处罚结果后,蒋某十分懊悔,表示不应该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造谣”,下次一定吸取教训。
在此,义乌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民要严格遵守“七条底线”,加强自律,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遏制网络谣言传播,建设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