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某的丈夫是当地银行的一名管理人员。义乌市委出台实施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报告制度后,依照该制度利益回避的规定,近日,义乌市委研究决定对李某进行任职岗位调整。
李某的岗位调换只是义乌实施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报告制度后,该市规范“一家两制”管理的一起事例。据了解,目前,全市机关单位和镇(街道)已完成“一家两制”的情况报告,并且实行了对公职人员“一家两制”利益回避和行为限制等管理措施。
“一家两制”主要指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员)从事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或就职于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的情况。这种现象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等问题。2016年7月,义乌市委出台实施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报告制度及配套管理办法。
义乌市纪委负责人介绍,义乌公职人员要向组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其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公司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收益情况、缴税情况等,以及有从事金融保险服务、中介服务、法律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情况。这些内容需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让职工了解并监督。
记者采访了解到,义乌针对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制定了“十八个不准”的行为限制清单并配套利益回避制度。比如说,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在其管辖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如果已出现类似情况的,公职人员应申请调换岗位或辞去相关职务。若公职人员申报不实,或应回避而未回避的,要追究责任,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并强制回避。
据了解,义乌市实施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报告制度以来,已按分级管理要求约谈提醒437人,有19名公职人员被责令纠正和作出说明,2名市管干部被免职,5人因存在利益冲突被调整或退出职务,3人辞去公职,4名干部家属退出股份或终止经营。另有8人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