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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斩断利益输送的“脐带” 公职人员“一家两制”

发布时间: 2016-08-02 17:24:05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记者 龚望平 通讯员 王罡 王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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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党员在党史陈列馆参观。图片来源网络

  “妻子在义乌副食品市场经商,年收入××万元,年纳税×万元,没有其他投资……”日前,义乌市公安局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王某某,仔细地填写了一份由该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专门印发的《义乌市公安局人民警察“一家两制”情况报告表》。

  自7月1日起,义乌市正式实施《关于规范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管理的暂行办法》。王某某与其他新提拔的104名同事,成为该市首批被要求报告“一家两制”情况的公职人员。登记的重点内容,涉及近亲属是否从事经营活动,或就职于非国有单位等。

  义乌经济活跃,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现象较为普遍。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义乌市管干部特定关系人在银行从业的有166名,占全市市管干部总数的21.5%;若加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的人数,涉“一家两制”市管干部的比例保守估计将在50%以上。省委2015年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许多与“一家两制”有关。

  义乌市实施《办法》,正是为了通过对“一家两制”现象的规范管理,斩断利益输送的“脐带”。义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的《关于规范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管理的暂行办法》是今年4月下发的,不少单位已经提前落实新规,规范用权行为。下一步,义乌市还将陆续开展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情况报告,推行利益回避、定期轮岗、信息公开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确保禁令生威发力。

  “列明清单,厘清权力利益边界;依法依纪,从严约束权力行使;全面监督,紧盯权力不留死角。”义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对“一家两制”进行严格管理,既是党纪严于国法的体现,也有助于党员干部遇到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时,形成正面的价值判断,防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谋取私利,做到严格自律。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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