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5日讯(商报记者 胡木水 卢丽珍)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国贸大道二期是去年7月22日动工的,一标段的推进目前遇到了障碍———苏溪供销社的经营用房挡住了工程进展。”
读者反映的苏溪供销社的经营用房位于人民路的西面,老浙赣线铁路东面,大陈江南面三角区块内的农贸街。该建筑建成于2000年左右,占地面积648平方米,建筑面积1396平方米,并有扩建情况。这里设有农业服务中心、庄稼医院、防汛仓库、农具灌溉和喜庆用品商店等。
7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靠北侧的供销社经营用房已经拆掉了9间,拆除的占地面积约300多平方米。陪同记者采访的苏溪镇及江南工作片工作人员介绍:“农贸街开设的农业服务中心等商店,几乎是清一色的非营利性的商店,主要为老百姓提供便民服务,为此,该区块前些年被列入了缓拆点。为有效推进省重点工程,6月份以来,我们积极与供销社进行沟通,得到了供销社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并于7月19日成功拆除了部分建筑。”
采访中,记者还看到三角区块南侧人民路旁的供销社原液化气灶具商店的两间二层建筑也已拆除。不过,苏溪执法大队对侧的人民路与老浙赣线铁路间还有10多间建筑影响着国贸大道二期一标段的推进。这些建筑有二层三层的、也有四层五层的,涉及到多个户主。
苏溪镇镇长龚涛涛说,对于三角区块内苏溪供销社剩余的大半幢建筑,因为涉及到农业服务中心和庄稼医院的搬移,目前,苏溪镇与供销社正在努力想办法,腾出空间给农业服务中心和庄稼医院安个家,以便供销部门继续为老百姓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这一特殊情况才造成供销社经营用房尚未彻底拆除。不过,根据市里的总体要求,镇政府和工作片将会同供销社,力争在8月10日前完成经营用房的拆除。此外,对于执法大队对侧区块四五家农户房屋的拆除工作,苏溪镇也将做好各相关户主的思想工作,力争在8月10日前完成房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