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张网捕鸟还要入刑?他成了义乌捕鸟入刑的“第一人”

发布时间: 2017-08-25 11:58: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义乌网8月25日讯(记者 龚书弘)昨天(8月24日)下午,被取保候审的王某回到家,面对家人,他后悔莫及:“我真的很后悔,从来也没想到过抓几只麻雀吃吃会被刑拘。现在我已知道张网捕鸟是犯罪行为了,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傻事了。”

  王某今年47岁,来自江西余干县的一个小村子,未上过学也不识字。他于2002年来义乌打工,与妻子租住在福田街道下骆宅西园一街。8月18日上午9时许,他来到廿三里西京村到华溪村的一片稻田边,架起六张大网,打算捕一些麻雀吃吃。因担心被人发现,他架设好丝网后就回家了。

  当天下午1时多,他再次来到捕鸟现场,一直守到下午5时左右,才看到网上有10来只鸟。“我刚准备去收网,没想就被人抓住了。”王某说,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张网捕鸟,以为到稻田边抓几只麻雀吃吃不是什么大事。

  据悉,最先发现王某在稻田边张网捕鸟的是华溪村的一名护村队员(也是护林员)。他发现有人张网捕鸟立马联系村里的护林队长,队长又第一时间联系了义乌市森林警察大队。几名森警闻讯快速赶到现场,与协同实施抓捕行动的廿三里派出所民警一起,将王某擒住并带到廿三里派出所进行审问。

  据王某交代,其架设的六张黑色丝网,是从淘宝网上买来专门抓麻雀用的,每张丝网长14米、宽1.5米。当天下午,王某被义乌警方依法刑拘。

  问及为何要大老远跑到西京村到华溪村的那片稻田边捕麻雀?王某说,那片稻田是其一个老乡租种的,之前帮老乡干活时曾看到对方用鞭炮赶麻雀。事发当天,他闲着无事就跑到老乡租种的那片稻田边,想抓一些麻雀拿回家当下酒菜,没想“首次出战”就被警方逮个正着。

  据义乌森林警方介绍,王某是义乌有史以来第一个因张网捕麻雀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他犯的是“非法狩猎罪”。

  【浙江新闻+】

  张网捕鸟要追究刑事责任

  “每年3月10日至9月10日,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禁狩期’,在此期间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一律从严处罚。”据义乌市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宝春介绍,以往,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诱捕野生鸟类,非法狩猎野生鸟类20只以上即要追究刑事责任,50只以上则为重大刑事案件,100只以上属于特大刑事案件,要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去年,我国专门出台了一个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鸟类,全年都是禁狩期。今年5月,义乌市政府还就新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专门发布通告提醒市民注意。

  “从今年起,丝网已被列入禁猎工具,在义乌境内私自设网捕鸟,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刘宝春说,近年来,随着义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群众保护野生鸟类的意识不断增强,鸟类种类、数量越来越多,许多消失多年的珍稀鸟类又重新出现在山林中。遗憾的是,每年总会有一些人会参与非法狩猎或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