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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共同发力 公证服务为“知识产权保护”护航

发布时间: 2017-08-26 13:35:46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佳丽

  中国义乌网8月26日讯(商报记者 王佳丽)日前,记者从义乌市公证处获悉,近三年,市公证处共办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公证6314件,涉及企业主体972家、个人5374人;“知识产权网上平台”拥有注册用户1000多个,上传电子数据近20000条,出具公证书15件,为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不小贡献。

  公证保全证据助力商品维权

  日前,某知名品牌香水的商标和外包装被严重仿冒侵权,企业到市公证处申办公证时,该公司代理人表示,公证是证明效力最高的证据,固定侵权事实的公证书是协商或诉讼维权时最有力的武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法院可以直接认定采信公证书记载的内容,因为证明效力较高。”公证员介绍道。

  “相对来说,当事人自行取证,存在不够专业、公信力不足的问题;申请法院取证,不仅条件严苛,也容易打草惊蛇。综合来看,公证保全证据是最优化的方案。”公证员说,侵权人通常会在察觉权利人关注后消除侵权痕迹,这给权利人维权造成困难,所以在采取维权行动之前,先保全侵权事实和状态,才能稳操胜券。根据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给出的数据,截至目前,对市公证处出具的知识产权保全证据公证书的采信率是100%。

   提供“线上+线下”公证模式

  在青岩刘村开网店卖袜子卖出三皇冠的小刘,烦恼随着销量一起在上升:仿冒其品牌和设计的“李鬼”也在很多网店及微信上畅销。“如果要去外地一家一家取证,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实在难以负担。”小刘一脸苦恼地来到市公证处求助。

  据悉,小刘的遭遇不是个例,电商的普及在便利了创业者和“剁手族”的同时,也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搭了便车。市公证处公证员急当事人所急,研究开发出网店版保全证据产品:“线上订货+线下收货”模式。在公证员的指导下,小刘找到仿冒他产品的网店,在网上下单,公证员对他打开的网页、下单过程、付款过程、邮寄地址和收件人等,全程截录下来予以保全。隔天,快递包裹到了义乌,公证员又随小刘一起上门取件,保全取件过程。两个公证加在一起,形成了证据链。小刘凭借公证书有效阻止了网上侵权行为,这一做法迅速在青岩刘村推开,电商业主纷纷对公证处伸出大拇指。

  “线上+线下”模式只是市公证处开发的新产品之一。据介绍,市公证处创新服务企业模式,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公证专员”,与相关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一对一”为企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收到较好成效。

  建立便捷高效的网上服务平台

  “新设计的外包装图案,不要忘记上传到公证平台上。”日前,我市一家知名化妆品公司的负责人对他的助理说。据悉,这家化妆品公司的产品物美价廉,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但让公司负责人糟心的是,一有产品畅销,仿冒品总会很快冒出来。有人提议申请专利,但是申请专利需要较长时间,投入较大,而产品更新速度快,专利权的保护效果不如人意。

  为此,他们找到了公证处,公证员向他们介绍了保全证据公证。每当有新产品或新包装,可以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固定新产品的工艺或新包装的图案,用以证明其在公证之日就使用了该产品工艺或包装图案。“有了公证证据后,不仅可以与仿冒商家交涉,哪怕别人申请了专利,你也可以证明自己使用该工艺或图案在先,因而不构成侵权。”公证员进一步解释道。随后,企业相关负责人按照公证员的指点,登录公证处的公证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后,完成了新产品的资料上传,保存了证据。公证员表示,等交涉或诉讼需要使用这份证据时,再申请出证即可。

  据悉,该公证网上服务平台是公证处适应互联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形势,深入研究“公证+互联网”后搭建的,集电子数据保管、录音存证、手机拍照存证等功能于一体,实现随时、随地、自助取证,实时、同步、加密存储,并可自主申请出证。利用这个平台,知识产权持有人可以在权利生成之时就上传保存证据,也可以实时保存权利流转、交易事实等,把知识产权公证保护向权利源头延伸,形成全程保护、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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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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