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日讯(特约记者 陈建雄 商报记者 陈健贤)8月30日,义乌江综合治理(白沙湖段)工程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定标,中标企业为浙江江南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173.9943万元。该工程是我市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以来第一个采用“评标、定标分离”办法(即“评定分离”)完成招标的项目,也是浙江省第一个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完成定标的工程施工类项目。
“评定分离”是指将招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分为两个环节,即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作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招标人拥有定标的决策权,按规定程序和方法确定中标人,坚持“优中选低,低中选优”的原则,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今年4月,我市成为继海宁市之后全省第二个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市,出台了《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义乌市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系列配套制度,市城管委制定了《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要求由市属八大国企、经济技术开发区、丝路新区、高新区等建设的项目,施工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在100万元的和服务委托在50万元以上的,先予实施评定分离办法,其他项目根据试行情况,再予实施。
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市水务集团围绕“评定分离”办法精神,组建了由4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定标人员库,对义乌江综合治理(白沙湖段)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为顺利完成定标奠定了基础。
据悉,义乌江综合治理(白沙湖段)工程,吸引了46家省内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8月24日,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开标、唱标、摇号和统计计算等程序,确定了嘉兴市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中标候选人。8月30日下午,由随机抽签产生的7名定标专家组成定标委员会,对5家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和投票,最终选定了该项目中标单位,并进入公示阶段。
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评定分离”,实现了项目业主权、责、利的统一,有利于实现招标择优,有效规避围标、串标及招投标腐败等行为,提高项目资金利用绩效,是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的积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