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31日讯(通讯员 丁美琴 商报记者 吴峰宇)昨日早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执法人员在福田国际雕塑公园查处了一起宠物狗随地乱拉大便案件,执法人员对其主人吴某某当场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自今年10月1日《义乌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后,宠物狗乱拉大便首例主人被罚案。
当日早上8时30分,执法局福田大队执法人员在福田国际雕塑公园巡查时,发现有只贵宾犬在草地上拉大便,一名女子站在旁边牵着狗绳。贵宾犬拉完大便后,该名女子就准备牵着狗离开,但刚走几步,就被执法人员喊住。执法人员耐心地向当事人吴某某解释《义乌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吴某某不好意思地说她知道不清理狗粪是不对的,愿意接受处罚,下次她一定不让自家宠物狗随地乱拉大小便,接着她用随身携带的纸巾将狗粪拾起放进了旁边的垃圾箱。
在义乌,“宠物犬只放养乱”已成为十大城市“顽疾”之一。按照《义乌市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饲养的犬只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粪便,饲养人不及时清除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为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街道、公安、农林、卫计委等部门,分早晚两个时段在绣湖广场、绣湖公园、雕塑公园、鸡鸣山公园、雪峰公园等区域开展犬类管理巡查劝导,发放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已出动人员19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239份,劝导文明养犬、规范养犬17179户,处理犬类举报19起。
执法部门向广大市民呼吁,请理解和配合管理部门对犬只进行的规范管理工作,市民携犬外出或遛犬时,请时刻牵好爱犬,不让爱犬随地大小便,并携带纸张、袋子,及时清理爱犬排泄的粪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