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在渔具经营店开展检查
昨日上午,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对辖区的部分渔具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
近期,义乌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在部分水域设立禁渔区制度的通告》,划定义乌江、各镇街主要溪流以及部分水库的上游等区域为禁渔区,并特别指出,禁渔区内仅允许使用天然饵料手竿垂钓。该通告发布后,市执法局迅速行动,几天来,执法局江东大队巧用“三战术”开展渔政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巡”术,扎实一线执法。江东大队严格落实日巡制度,做到辖区内河道、水库一日一巡,对巡查中发现的非法捕鱼、电鱼等行为从严查处。据统计,近一个月来,执法队员进行劝导60余次,查处非法捕鱼行为3起,查扣各类渔具20余件。
实施“治”术,强化源头管控。近段时间,执法队员重点对辖区的17家渔具用品商店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对方有无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期间,发现2家渔具店存在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条例,执法队员依法查扣禁用渔具“地笼”共计65件,并对违法商户立案查处。
巧用“宣”术,营造护渔氛围。为营造同心同行、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江东大队结合“五水共治”行动,会同街道一同开展党员义务劳动。期间,发放《禁渔区制度通告》《剿灭劣V类水倡议书》等宣传资料800余份,劝导江边钓鱼行为50余次。
下一步,执法局将结合“春潮”渔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实监管、严执法、强宣传,在实践中探索渔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高效、长效管理,为建设“美丽义乌”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