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毛园媛播报:市民若有占用城市道路需求的,千万记得提前做好审批,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这不,我大队刚查处了一家违法占道的传媒公司。
记者夏斌婷核实报道:近日,义乌某传媒公司因策划的车展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月9日上午,江东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梅湖体育馆游泳馆前广场,发现该处有人正在搭建钢棚。经询问,在此处搭建钢棚的当事人为某传媒公司,计划于12月10日在此处举办车展,使用面积为1000㎡。经调查,该传媒公司在未经任何单位审核批准的前提下擅自占用广场道路搭建钢棚,已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执法队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队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将违法搭建的钢棚拆除,并根据占用面积对其处1.5万元罚款。
就此,执法队员提醒,若市民有类似室外展会、户外宣传等占用城市道路需求的,需到365中心行政审批科提交营业执照、活动资料等相关资料,审批后才能合法占用城市道路,若有疑问,欢迎拨打96150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