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赤岸镇会同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赤岸大队对辖区尚阳村3户居民楼顶200余平方米的违规光伏设备进行集中拆除。
众所周知,光伏发电可有效减少煤炭消耗,在发电的同时不污染空气,符合国家倡导开发新型清洁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方向,体现了环保、绿色、节能的发展理念。
近年来,义乌围绕节能减排和美丽义乌建设,在促进光伏应用健康发展、资金补助申报、应用推广等方面作出了探索尝试。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倡导和鼓励下安装了家用光伏发电设备。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市民对屋面安装光伏设备位置的合理性、屋顶加装晶板后屋面结构安全性、对周边居民以及市容环境影响等方面提出了疑虑。
为了彻底打消顾虑,2016年10月底,义乌出台了《关于屋顶光伏组件设置的建议意见》。意见指出,坡屋顶部分,原则上贴现有坡屋顶结构架设且不得超出屋顶范围;平屋顶部分,直接架设在平屋顶上,且针对构架低端、高端距屋面高度以及与平屋顶边缘距离都作了明确要求。
就此,执法人员表示,本次组织集中拆除的光伏设备,因存在着未有规划审批、不符合屋顶光伏组件设置标准以及随意设置带来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从法律层面判定属于违法建筑,应依法予以拆除。
推进光伏应用开花结果是多部门协作、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成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科学制定”的原则施行,政府在向市民广泛普及光伏发电应用常识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应继续加大各部门协调推进力度,特别是同光伏设备制造、安装企业之间的横向沟通,确保生产和安装过程规范有序,以实现将光伏发电这项惠及民生的项目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