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事,无小事”是市人大代表何德兴最常说的一句话。自1997年担任城西街道七一村党委书记以来,他奔走在群众中间,事无巨细地了解民情。成为人大代表后,他提交了许多议案,把群众的声音及时准确地向上反映,让群众得到实惠。
真抓实干的精神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让何德兴收获满满,他本人多次受到全国、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面对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称颂,何德兴没有沾沾自喜,他明白,荣誉有多高责任就有多重。他是人大代表,是七一村的负责人,同时更是一名党员。他肩负起了沉甸甸的责任,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诉说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忠诚,无不体现着一个人大代表的为民情怀。
何德兴说:“作为七一村书记,集体经济富裕了,百姓的日子好过了,我就开心了。作为人大代表,议案交办了,百姓满意了,我就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