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义乌市环保局获悉,义乌市环境监管网格员日前与环境执法人员联手,查处两起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案,涉案人员均已移送公安机关。
案发当天,义乌市稠江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员王某像往常一样对自己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在高庚村,他发现有一家饰品加工厂疑似偷排废水,于是立即向义乌市环保局通报。
接报后,义乌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追查。没多久,在王某的指引下,执法人员很快便锁定了这家疑似偷排废水的饰品加工厂。
当时,饰品加工厂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发现饰品抛光产生的废水被直排到了地上,废水顺着地面水沟流进了隔壁简易水槽。经简单沉淀后,这些废水又通过一根与之相连的PVC管排入村污水管网,最后流入市政污水管网。
据此,执法人员当即判断加工厂涉嫌直排含重金属废水,一边马上联系公安部门,协助控制该厂经营者;一边当场破拆PVC管采集监测管内水样,制作笔录,固定证据。
后经监测,该加工厂直排的废水中总锌浓度达到6.22mg/L,为排放标准的1.2倍;总镉浓度19.8mg/L,为排放标准的198倍,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
无独有偶。两周后,网格员王某又在巡查中再次揪出一家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的企业。
当天,环境执法人员根据王某的通报,第一时间赶到位于稠江街道崇山村239号的饰品加工厂进行检查。经查,这家加工厂饰品抛光产生的废水也未经处理就直接通过塑料管排进车间墙角边的PVC管,再流入村污水管网。
于是,执法人员当即决定联系公安部门协同调查,并对PVC管内的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根据之后的监测结果显示,该厂PVC管流出的废水总锌浓度为32.4mg/L,达排放标准的6.5倍,总镉浓度为226mg/L,达排放标准的2260倍,属于重金属污染物严重超标。
针对两家加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义乌市环保局即时启动公检法环联动机制,并根据《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将两起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环境监管点多、线长、面广,监管责任分散、交叉、不明等问题,我市环保部门创新实施了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通过明确落实全市各级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整合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监管资源,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体系,配备了若干网格员,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其中,乡、村级网格员要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必须管好、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