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获悉,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连同义乌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共同打击了一起非法盗采矿石案件,不法分子明面上给水库清淤,暗地里却干着非法采矿的勾当,不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滑坡、塌方等安全隐患,还窃取了国家资源,涉及公共利益、事关民生福祉。目前,涉案的龚某、万某、何某等7人均被判刑。
2017年2月,义乌市凤凰水库附近的村民发现,凤凰水库在清淤过程中,库岸被挖得近乎垂直。“当时现场还有几台镐头机在朝着库岸的岩石层猛钻。”村民说。看到如此“诡异”的场景,村民们赶紧向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反映情况。
相关的工作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勘查。他们发现,凤凰水库容积已经无故被扩大,存有安全隐患,而且在现场作业的施工队存在非法采矿的重大嫌疑。在收到国土局反馈情况后,义乌警方开展行动,他们配合国土局展开调查,终于发现了隐藏在清淤背后的“秘密”。
为了查明真相,民警调取运矿车运输路线上监控,找到了车队的老板以及这些矿石的买家。通过问询取证抽丝剥茧,警方认定清淤工程负责人龚某有涉嫌非法采矿,并正式立案展开进一步侦查。
立案后,警方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龚某。得知东窗事发的龚某落荒而逃,被警方列入上网追逃对象。不到一个月,龚某落网。
通过对龚某的审讯,办案民警又挖出了龚某的同伙龚某某,同时发现万某、何某等人也参与到了非法开采矿石违法犯罪活动中。随即,警方开展抓捕行动,将与该案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位。
原来从2016年9月开始,清淤工程的负责人龚某与合伙人龚某某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就在清淤施工时开采底部矿石出售牟利,而万某、何某等人贪图私利,一同参与到非法采矿中,非法获利高达160余万元。
“近年来,我们义乌公安在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类似涉及阻碍执行职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案件,一律从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