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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蓝框”泊位 义乌共享单车停放有了正确姿势

发布时间: 2018-03-14 16:39: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虞薇 记者 吴杰 编辑 祝璐

  中国义乌网3月14日讯(通讯员 虞薇 记者 吴杰 编辑 祝璐)​共享单车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绿色出行”的环保风尚。然而,没有约束的骑行行为让“绿色”与“文明”之间难以划上等号,无序管理带来的单车乱停放、乱堆积等问题,不仅侵占公共空间、有碍市容市貌,也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

  近日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拓展城市单车停放空间、划定城区自行车禁停区为切入点,以“他律”促进“自律”为义乌文明出行助力。

  3月14日上午9点,正值上班高峰,城北路人行道上划了一排整齐的“蓝框”,引来了不少过往市民的好奇围观,“原来是新划的非机动车停车点啊!”

  蓝色边框,蓝色自行车标识——现在,在义乌城区的一些主干道人行道上,新增了不少施划完成的非机动车停车点。不少市民现场点赞,“以后单车停放有了‘正确姿势’,这蓝色地框也是我们城市的‘文明之框’!”今年读高一,喜欢骑共享单车的小童很开心,“这个停车点‘颜值’好高!以前不知道把车停哪儿就搁在路边,以后不会了。”

  据了解,目前稠城街道范围内北门街、县前街、城中中路、南门街、广场路、丹溪北路、化工路、稠州中路、三挺路等路段的非机动车泊位标识已施划完成,接下来,主城区20余条主次道路将完成首批统一划定。“我们通过现场调查、市民征集等方式,完成首批城区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排摸工作,预计将首批施划非机动车停车蓝线10000余米,共计停车点500余处,可供停放非机动车超万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单车围城”乱象需要疏堵结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必要的一步,通过拓展城市单车空间,为共享单车安置“新家”,也为文明出行找到“落脚点”。

  规范停车点的设置为后续有序管理提供支持,看到工作人员在施划车位,有市民发出疑问,“我们店门口那儿能不能去施划泊位?”对此,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义乌市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在人行道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应保证2m以上的行人通行带宽度(重要商业街行人通行带宽度不得小于4m),同时不得占用(占压)路口人行带、人行横道、公共(电)汽车停靠站(亭)、人行道上划设的既有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盲道、绿道、消防通道、市政管线检查井、箱(井)盖、绿化树池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空间或影响上述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果市民朋友有发现合适的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推荐点,可以向执法部门提出申请。

  提醒:义乌城区自行车禁停区

  近日,义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及单车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就城区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规划进行讨论。经各方研讨,明确了城区自行车禁止停放区:

  城区自行车禁停区:

  城市主要公园、绿地:绣湖公园、绣湖广场、福田公园、江滨绿廊(阳光大道-环城南路)、幸福湖公园、大通路(幸福湖公园一侧);

  城区主干道、快速道路:国贸大道(南环城路-北环城路)、机场路(西城路-高速口)、商城大道(西城路-北站大道)、阳光大道、环城路沿线。

  禁停区如何实现禁停管理?执法人员表示,除了加强宣传劝导、违规处罚外,单车企业还将通过技术手段、经济制裁、信用降分等方式加以干预,以此引导骑行用户规范停车。目前,绣湖区块正在进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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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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