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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3-21 09:19:46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记者 盛游 通讯员 吴燕华

  近日,义乌市政府下文印《义乌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标志义乌为期两年的创建工作启动。

  去年5月,义乌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经组织申报、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环节层层审核,于同年10月获批创建,进入为期两年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期。今年是我国“质量提升之年”,义乌把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作为质量提升的重要载体,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掌握更多“话语权”,补齐质量发展短板,并厚植“义乌码头”优势,推动优质产能输出,提升“义乌质量”整体形象。

  《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实施步骤、保障措施5大部分,提出义乌今后的创建总体目标:以质量强市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标准城市”、“信用城市”、“品质城市”三大战略,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质量文化,全面提升城市综合质量水平,显著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质量状况的满意度,力争2年内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其中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包含6大块内容、60项具体工作任务,涵盖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公共管理5大质量领域,突出标准城市、信用城市、品质城市3大创建特色。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义乌在产品质量方面要实现制造业、重点食品、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累计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30项以上,培育各级知名品牌、政府质量奖企业90家以上,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成功命名无缝织造产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工程质量方面要实现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保障房新开工受监工程覆盖率均达到100%,市民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质量方面要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5%,消费者对城市服务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环境质量方面要全面消除干支流劣Ⅴ类水体,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市区PM2.5小于38μg/m3。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要分别创建2个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指标要求。义乌市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并强化质量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创建宣传,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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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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