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在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等五个重点工程项目,日前委托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等三家外地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五个项目送审金额15885.14万元,净核减2398.67万元,核减率为15.1%。
针对一些施工单位托熟人、找关系,影响审计结果的做法,义乌市推行重点工程项目异地审计制度。在落实外地审计单位前,市里先安排有关人员实地考察中介机构的资质、专业审计力量和社会信誉,通过“货”比三家才确定。
实施异地审计,并非撒手不管。义乌市审计部门始终参与审计,共同把关。中介机构将审核结果报告市审计局,然后由市审计局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并对审计结果报告负法律责任,财政部门据此支付工程款。在审计过程中,中介机构遇到困难,均由市审计局出面协调。如在对某一市政工程子项目审计时,中介机构屡次上门,施工单位就是不愿配合签证。市审计局为此召集财政、主管部门、建设方和施工方等单位专门协调,最终解决这一难题。
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审计力量,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力地弥补了政府审计部门人手匮乏的问题。而且,外地审计机构能较客观地提出审计建议,对核减原因进行深层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供市政府作为决策参考。对设计变更过大、工程管理不严格、标底编制有误、施工企业高估冒算、监理单位疏于监理等问题,外地审计机构能够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并提出审计建议。据悉,义乌市通过委托外地审计机构的审计,对重点工程核减率高达20%以上的2家建筑企业参加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停投标2年,对20家企业停投标1年。
记者:洪加祥
刊于2002年9月12日《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