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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属违法 今日起实施监控抓拍

发布时间: 2018-04-20 10:06:1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楼玲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为了消除机非混行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今日开始,交管部门将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视频抓拍,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是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一直来,我市城区道路一般都实行“机非分离”,即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离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此前,交管部门一直在查处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这让更多非机动车驾驶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和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的危害性。下一步,交管部门将结合日常执法管理,组织警力加强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据悉,若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3项规定,要罚款100元。

  另外,为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管部门在310省道复线婆姆村斑马线前,新增测速抓拍设备,从诸暨方向过来的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目前该处的相关基础设施已经安置完毕,从今天起也实施监控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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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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