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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浙江义乌设立基金引导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 2018-04-20 15:21:2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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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义乌市近日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总规模1亿元引导基金,用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转化基金首期3000万元,二期3000万元,三期4000万元,以母基金直接投资、设立子基金两种方式,主要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创新团队,促使其转化利用各类科技成果,包括各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资本化,努力扶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转化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必须是义乌市内项目,且转化基金对单个企业的单次投资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累计投资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转化基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天使投资额的50%,且所占企业股权不得超过20%;转化基金直投项目的合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基金规模的30%。

  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投资机构、创新空间、“双创”平台等可以作为申请者,向管理机构申请设立子基金。其中,多家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每支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转化基金出资一般不超过30%,子基金投资义乌比例不低于转化基金出资额的1.5倍。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参股子基金或认缴子基金份额,且出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总额的1%,并以货币形式出资。

  刊于2017年4月17日《中国财经报》

  记者:吴夏樱

  
编辑: 黄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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