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关于“要不要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话题,引起了义乌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事实上,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和委员就此话题已发表诸多看法,甚至有人建议从国家层面立法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
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刘武俊还专门撰文,发出了“独生子女护理假亟待统一立法”的声音。他认为,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立法明确护理假,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8个省份已立法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
国务院公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测,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养老形势严峻。我国现有4.5亿户家庭,其中独生子女家庭大约有1.6亿户,占比近1/3。
目前,我国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其中,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等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河南、广州则是在地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进行了明确。最早在地方立法中对独生子女护理假作出规定的是河南省。2016年5月,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今年3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如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则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立法明确护理假,显然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义乌市老龄办主任季国政介绍,目前,义乌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9182人,占义乌总人口的19.86%(按户籍人口统计,义乌共有792543人)。其中,失能老人有11800人,半失能老人21672人。“随着老人人口持续不断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社会养老已成为义乌社会各界关注的民生问题。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对独生子女老年父母来说,当然是一件大好事。”
义乌目前还没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计划
不少网友表示,义乌是个开放型城市,向来有“敢为天下先”的做事风格,希望义乌有关部门在此方面也能在全省开“先河”,尽早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
对此,义乌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义乌目前还没有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计划。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义乌共有独生子女家庭7万多户,一孩父母人数为153209人,占义乌总人口的1/5左右。虽然老龄化日益加剧,但计划生育政策早期一代的独生子女家长在义乌整个老年人口中占比并不大。据统计,目前义乌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9182人,其中一孩家庭老人占了11773人,占比仅有7%。
“当然,目前在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下,家庭照料护理愈加困难,特别是独生子女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期间,难以得到护理照料,是老年人家庭赡养中日益突出的问题,且自身难以克服,迫切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在当今快节奏、高压力的社会氛围下,独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既要努力维持生计,又要抚养子女,更要照顾父母并支付高额的医疗康复费用,使得很多家庭疲于奔命、难以招架,也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独生子女护理假,该不该全国统一立法?
“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了原来以家庭为主要载体的养老模式。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这些家庭群体由于不再拥有传统养老模式的功能支撑,已经无法享受代际间的照顾、照料与赡养。”义乌工商学院教授贾少华表示,自20世纪70年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作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均已逐渐步入老年,其家庭也进入了空巢期,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显现。在我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当下,多地立法明确护理假,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地方性法规施行一段时间后,对其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相关经验后可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或修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在《关于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提案》中也曾提出建议,把各地实践中的独生子女护理假上升为国家政策,或适当延长独生子女探亲假的时间。
“独生子女护理假”该不该全国统一立法?不少专家表示,全国统一立法,不仅能够让那些背井离乡远离年迈父母在全国各地求生存谋发展的独生子女,都能享受“独生子女护理假”孝敬父母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而且能够让全国所有独生家庭的老人能和子女常相聚享受天伦之乐有尊严地度过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