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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没有威慑力” 义乌这个保安买了套“警服”被拘留

发布时间: 2018-06-10 09:39: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骆晨霞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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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6月10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骆晨霞 编辑 何冬圆)警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表明身份的重要标志,代表着国家行使权力具有着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不具备警察身份的个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使用警察制式服装、标志,擅自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的均属违法行为。

  就在前天(6月8日),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民警王琴良在开展清查活动当中,发现一名“同事”有些异样,进一步询问后,发现对方的警服竟是网购的。

  “我们对辖区出租房展开例行检查,就在清查到老街某出租屋时,在一间房间门口敲了半天门,一名男子才不情不愿、姗姗来迟打开了房门。”民警检查后,竟在房间内发现了一套警服,面对民警的质疑,该男子答非所问、闪烁其词,民警当即依法将该男子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继续询问。

  后经询问得知,男子名叫黄某某,是山西人。他一口咬定这套警服是工作单位分发给他的工作装,但保安制服与警服是有明显差异的。民警见黄某某拒不交代实情,于是到黄某某前公司进行询问,公司的同事们告诉民警,这套警服是黄某某自己上网购买的,还经常穿着到他们面前炫耀。

  面对民警查获的证据,黄某某自知无法再掩藏下去,这才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的违法情节:因为觉得工作期间穿着保安服没有威慑力,无法更好地完成工作,于是就自己在网上买了这套警服。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目前,黄某某被义乌警方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义乌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工作确实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有一颗遵纪守法的心,千万不要为此犯错误!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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