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企业要办理一个审批手续,需要向多个不同部门窗口提交材料;要注册企业名称,需要事先拟好几个、甚至十几个名称待工商人员内部查询,但有可能一个也通不过;申请旅行社、留学中介的营业执照,要先找这个部门、跑那个机关,拿到前置审批才可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现在,这些繁琐的审批手续在浙江可以挥手说再见。
“向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和公司章程,填写好申请登记表格,经过注册处的审批,拿到营业执照,仅仅用了一个小时。办理的过程比之前简便很多,而且全程不需费用。”今年3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后,在组建新公司过程中,拿到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的杭州市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主任伍伟强对如今的审批效率大加赞赏。
改革进入深水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机构改革不易,转变职能更难,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这是削权,是自我革命,会很痛,甚至有割腕的感觉,但这是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的愿望。
民营经济、市场大省浙江的发展进入高速转向中速增长“新常态”,省委书记夏宝龙指出,“深改革激发创业活力,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省长李强则殷切期望,“我们的目标是,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的‘四减少’为核心,努力把浙江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
改革“急先锋”:浙江工商先行先试,敢于“吃螃蟹”
尽管浙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是在今年3月1日,但省工商局对于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实践远远走在前面。
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去年上半年,省工商局即出台多项措施,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尚在筹建中的企业可领执照;多个部门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等7项措施接连落地。随后,全省工商系统将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
观念不变原地转,理念一变天地宽。全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此开始享受到工商部门大刀阔斧改革带来的“红利”。
余杭区企业注册登记多证联办“一窗式”“微审批”在先期改革中应运而生。“本来已做好多跑几趟、等十天半月的思想准备,没想到十几分钟填完表格,工作人员说最快明天能领到各种证照。”半年前顺利注册化工涂料公司余杭企业主徐中明,仍津津乐道于“微审批”的便捷高效,因这与他几年前办企业注册登记时,跑完工商跑质监、跑完质监跑税务,表格一次次填、材料一遍遍交的繁杂程序存在天壤之别。
很多企业主对义乌试点商事登记改革举措赞不绝口。导报记者在去年6月省工商局与义乌市政府联合出台的《关于义乌市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看到,以国际贸易产业链上的各相关行业为重点领域,该一揽子政策在培育扶持,再造审批、监管和服务流程等方面推出若干条创新举措。试点成效明显,短短5个月,义乌共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2168户,同比增长56.3%,特别是商改重点培育的电子商务、商品采购等主体数量环比增加582%。
此外,去年12月,省工商局继与各大银行共同打造“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据介绍,通过该系统,工商部门可实时查验企业资金到位情况。“验资通”开通之前,企业申请注册需等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方能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仅验资环节就需7-10天。现在,银行系统与工商部门系统实现网上无缝对接,工商部门可第一时间查证企业在银行验资账户的资金状况。
浙江工商破冰之举仍在继续。
今年1月2日,省工商局于全国率先开通企业名称网上自助查重申报系统,所有申请人无须受时空限制,投资者足不出户24小时可进行名称查重和申报。
2月19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立足工商职能服务扩大有效投资助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七项新政其中的“容缺受理”制度便利登记、“诚信通”建设发挥协同优势等新政再次成为全国工商率先之举。据介绍,前者对申请人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的,实行预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进一步缩短工商登记审批时限。后者则进一步拓展“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功能,实现企业登记数据、备案数据与银行贷款违约数据共享。
“为顺利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我们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早在去年就在义乌、舟山、嘉善、台州、杭州滨江等地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大量改革经验。”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不一样“减法”:用行政审批的“减法”换取市场主体的“加法”
今年3月1日新政实施后,浙江工商改革步伐踏上新征程。
对于此次改革关键词之一的“宽进”,改革放宽经营项目限制、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简化住所登记、新设公司无需提供验资报告等各项措施的出台,都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8月28日,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据介绍,去年浙江率先全国各省出台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多项改革举措,为全国推进改革提供有益经验。这其中,就有根据先照后证改革精神着重推出的“筹建登记”举措,实现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对分离。
据介绍,对不在此次列明31项之内的其他审批项目,如确需急办的,可采取筹建登记的方式。一时尚未取得许可证的申请人可先行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为“筹建**项目”的营业执照,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以便开展与筹建有关的开设银行账户、租赁经营场所、兴建厂房、招聘人员等活动,待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后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样达到了“先上车,后买票”效果。
据悉,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已为1100家企业办理筹建登记营业执照,平均办照时间从20天缩短到3天,为企业节省了大量宝贵时间,使市场主体能够以最少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投入运营。
9月4日起,由省工商局代拟的《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并发布。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要求工商登记机关要简化登记手续和材料,方便企业注册登记。
“该规定目的是创建便捷的注册登记体系,总的方向是要降低准入门槛。”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采取地址信息“申报制”,由申请人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的信息申报表和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实行自主、如实申报;推行一照多址等举措则充分释放存量场地资源,进一步放宽日常办公托管制度,对生产经营场所要求不高、不易影响周边环境的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企业,其住所(经营场所)可由商务秘书企业实行托管。
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带头积极清理下放审批权限,引起网友和老百姓热议。据导报记者了解,自去年上半年省工商局宣布清理八项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精简审批事项,此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清理审核,将据此对前置审批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外的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截至目前,省工商局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下放了省局本级40%的行政审批事项。
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表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涉及到广大企业和经营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举措,体现了用政府行政审批权的“减法”来换取市场主体的“加法”,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落实,意义十分重大。
截至8月底,浙江省各类市场主体总量首次突破了400万户,其中企业总数达119.51万户,同比增长16.35%。在册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104.89万户,同比增长19.07%,注册资本总额3.52万亿元,同比增长29.95%;在册外资企业3.08万户(其中分支机构7607户),同比增长2.37%,注册资本总额1470亿美元,同比增长9.17%;个体工商户274.67万户,同比增长6.77%,资金数额1820.35亿元,同比增长17.42%;企业集团2542户,同比增长6.23%;农民专业合作社5.75万户,同比增长12.74%。
创新型“加法”:形成“大监管”的“严管”格局
如果说“宽进”是激发创业者热情的“集结号”,那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则是社会公众监督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紧箍咒”。
国务院制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导报记者9月4日在省工商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已率先建成向社会高度开放的全省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截至8月30日,系统共收录全省256.3万户企业(包括在册企业和注吊销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并做到企业新登记、新备案信息实时公示;共接受公众查询443万余次,在全国各省公示系统访问排名中位居前五。
10月1日,该平台正式开通运行企业年度公示功能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功能,并开始接收企业年度报告。全省近400万市场主体的信息将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开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全省所有企业、个体户登记信息、违法失信记录。
同时,《条例》规定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企业将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机关对企业实施随机抽查,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拉入“异常名录”管理。
为稳妥地在全省推行这项事关全省所有企业的重大改革举措,省工商局先期选择在杭州市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的试点。9月1日起,杭州试行内资企业实施年度报告工作。试行仅三天,已有4100多家企业登录杭州市年度报告系统进行年度报告操作,已有3305余家进行备案操作,895家企业成功提交了年度报告。
“企业信息公示让政府监管成为社会共管,变资金罚为信誉罚,对失信企业的处罚也更严厉。”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表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不是放松了,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更严格了。但监管的理念、管理的方式和手段都与过去大不相同了。过去是一只眼睛在监督企业,现在是千千万万双眼睛在审视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信息公示制度,失信的企业、有污点记录的企业就将会寸步难行。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竞争、交易、侵犯消费者权益等各种行为的监管。
刊于2014年10月9日《市场导报》
记者: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