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4日讯(通讯员 周睿 商报记者 林晓燕)7月21日,稠江街道铁东路和新屋村的夜市相关经营者因休市后卫生保洁不及时,面临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明明路边就有空垃圾桶,但垃圾仍大面积散落在路面上,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影响行人车辆通行。7月21日凌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执法队员在夜间巡查时,发现新屋村、铁东路等两处夜市虽然已经休市,但经营后产生的餐厨垃圾、一次性碗筷以及包装袋、餐巾纸等垃圾被随意堆在路中间,环境卫生状况堪忧。
执法人员随后了解到,这两处夜市的饮食摊均由个人承包,经营后产生的垃圾理应由他们负责及时清理收集。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两处的相关经营者进行顶格处罚,各罚2万元,并责令管理方加大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力度。
据了解,为改善当前义乌城区夜市摊点的卫生状况,执法局稠江大队要求辖区的楼下村、童店等8处夜市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做好各自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工作。接下来,稠江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对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夜市管理方进行严厉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