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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9月12日讯(记者 张金蓉 编辑 童晓)近日,义乌市民政局、义乌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18年义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原先的7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55元,实行差额补助。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第十条“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确定”精神、《关于推进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义民﹝20186﹞59号)“2018年底争取实现‘消除人均收入万元以下贫困家庭’”及《2018年义乌市政府工作报告》“低保标准提高到人均1万元/年”的工作目标。确定2018年义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5元,实行差额补助。
以上标准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