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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结婚登记高峰来临 “特约颁证师”为新人颁证

发布时间: 2018-09-27 08:48:3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龚君婷 商报记者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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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9月27日讯(通讯员 龚君婷 商报记者 刘军)记者昨日(9月26日)从义乌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应对“十一”结婚登记高峰,为新人提供优质、难忘的美好回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继续推出网上预约结婚登记服务,邀请各级领导、金婚夫妇等作为“特约颁证师”,为新人颁发结婚证。

  计划在10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的市民,即日起就可以登录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或手机浙江政务服务APP“结婚登记预约”界面,进行“十一”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并可提前到婚姻登记中心一楼领取免费婚检券参加婚检,需要参加免费颁证仪式的人,可以在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颁证。

  预约结婚登记步骤是:先阅读协议;然后选择登记机关;再在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界面或者手机“预约结婚登记”页面选择所属县区市“金华市”,婚姻登记机关“义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间选择2018年10月1日上午或下午,一天仅限预约40对新人;最后填写新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至少一方为义乌户口)等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办理过结婚登记网上预约的新人,“十一”当日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2寸三张近期免冠彩色合照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处二楼窗口办理结婚登记。

  为保证当天顺利登记,新人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身份证是否超过有效期,若超过有效期,需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二、身份证的内容与户口本上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更正;三、户口本首页必须有省市两级的户口专用章,不符合的,需到公安部门更换新户口本;四、军人需提交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五、申请再婚和复婚的人需带上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

  特别提醒,义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南门街373号(妇保院对面);咨询电话: 85323080853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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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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