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社区办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城乡新社区集聚规划范围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据悉,《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专项规划(2017调整版)》已在义乌市政府第27次规审会上审议通过,义乌全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集聚建设村庄调整为203个,分期实施,并对集聚安置规划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
据悉,2016年以来,义乌市委、市政府以国家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试点为契机,作出了深化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决定。
与原集聚规划范围相比,本次调整前义乌集聚村庄为259个,调整后缩减至203个,这些村庄都将参加集聚建设,住宅要建高层公寓。集聚建设的高层公寓均委托品牌企业代建,参加集聚建设后农村剩余集体土地按规划建设时序需要予以征收。
集聚村庄按规划建设时序分为近、中、远期,适度弹性管控,重点工程开发建设即要征迁的村庄及项目用地有保障的安排为近期,计划开发的城市区域村庄安排为中期,暂未计划开发的村庄安排为远期。近期规划实施时间为2018~2020年;中期规划实施时间2021~2025年;远期规划实施时间2026~2030年。
关于产权置换问题,根据义乌集聚建设有关政策,在义乌范围内符合相应集聚建设项目房源条件的,权益面积可选择跨区块置换,置换标准根据区块间的权益货币化置换价差等因素确定。
另据记者从义乌市社区办获悉,义乌新社区集聚建设一期7个高层公寓项目集聚对象确定和分房安置工作正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集聚安置8804套,占可安置套数的86.7%。二期6个高层公寓项目都已完成施工许可证发放,现进入主体施工阶段。为保障义乌市重大项目落地、重点工程拆迁集聚安置,根据实际需求,义乌市社区办正在科学谋划三期集聚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