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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网购298元的手表不满意 跨省奔波1500多公里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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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买了块200多元的手表,不满意想退货,结果商家不同意,于是,消费者奔波数千里维权。最终,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下,消费者成功退货退款。

  这位较真的消费者姓张。“我是山西人,来义乌维权却找不到卖产品的那家店了,请你们帮帮我。”近日,张先生急匆匆地走进义乌市消保委,寻求帮助。他说,今年9月底,网上的一个手表广告吸引了他,这块男士手表款式大气、做工精细,标价也不贵,298元。张先生心动不已,他详细询问了销售商有关手表的一些情况,并得知对方在义乌市稠城街道下埠头村经营。双方确认商品及购物细节后,张先生下单买了一块手表。

  10月2日,张先生收到了邮寄的包裹,拆开看了后,他对这块手表并不满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网购商品到货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于是张先生立即联系商家,咨询退货退款事宜。谁知,商家一推再推,多次刁难,后来干脆直接拒绝了。

  张先生决定维权。虽然商品价格才298元,商家远在数千里之外,维权成本很可能超过了商品的价格,但张先生觉得,既然法律有规定,自己就应该讨个明确的说法。于是,10月25日他从山西忻州出发,转了两趟火车,跨越1550公里,于10月27日到达义乌。按照商家给的地址,张先生来到了稠城街道下埠头村,可怎么也找不到销售手表的商家,无奈的他报了警,在警察建议下到义乌市消保委寻求帮助。

  消保委工作人员一边将张先生的投诉转到市场监管局稠城所,由该所安排人员陪同张先生再到下埠头村寻找,一边将网购页面转发到市场监管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最终,市场监管部门找到了手表销售商家。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退款,并补偿消费者来回车费共计730元。张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目前,网购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一部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有几点需要注意:参与网购促销活动前,可对所需物品进行简单列举、筛选,并结合实际需求购买,避免盲目选购,不要冲动消费;关注网购商品价格变化,最好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不要被虚假折扣所迷惑,同时要关注平台和商家的信用评价情况,防范网购中高价低质、低价劣质陷阱;提前预估电商集中促销可能带来的配送延迟情况,并综合考虑产品新鲜度、储存条件以及延误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签收网购订单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的应当拒签,也可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但注意不要急于丢弃或损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以方便退货;要谨防钓鱼网站,务必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购物,不要随意点击网页里、短信中的链接或浮动弹窗,不要轻易将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提供给他人,更不要轻易输入动态验证码或转告他人,防止掉入网络诈骗陷阱。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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