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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养犬只频伤人 义乌一女子“爱犬”被捕获后竟做出这样的事

发布时间: 2018-11-30 18:29:5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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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1月30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这些人一来,我家里门都被撬了,5万元现金也没了。”昨天(11月29日)上午,在义乌北苑街道建设社区内,秦某一边痛斥执法人员捕走了自己的爱犬,一边向赶来的民警表示捕狗行动导致她家“被盗”。结果,秦某所谓的“公道”不仅不被支持,自己还被警方拘留了。

  据介绍,近段时间,建设社区一带频发散养犬只伤人、吓人的事件,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11月28日,北苑街道再次接到市民举报,称一只散养的花白色杂交犬曾多次咬伤附近居民,近段时间天气好转后活动有些频繁。对此,11月29日一早,街道社会事业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捕捉行动。

  “这只狗辨识度还是比较高的,并且确实属于无牌无证的散养犬只,更未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刘新民向记者透露,捕捉期间,这只狗由于身形较小,动作灵活,执法队员费了不少功夫才在一处敞开的庭院内将狗抓获。

  可就在狗被关进“捕犬笼”时,狗主人秦某出现了。

  秦某一边痛斥执法人员无故抓走自己的爱犬,更声称自家房门被撬开了,家中的5万元现金不见了,怀疑是执法队员所为,并向义乌市公安局报了警。

  “我们将捕狗原因,过程都向秦某细心解释了,但她对此并不在意,还对我们破口大骂。”刘新民说。

  接警后,北苑派出所民警施李云立即赶到现场,通过对现场勘查后,并未发现秦某家有被盗痕迹。

  据了解,秦某是重庆人,今年40多岁,目前在义乌某餐饮店内务工,暂住在建设社区一处不足5平米的单间内。

  当民警问及她钱款来源及具体摆放地点等细节时,秦某开始“打马虎眼”,甚至改口称狗是被执法人员“盗走的”,若能归还自己的狗,“愿意不追究那5万元”。

  民警耐心地对秦某讲解了义乌犬只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谎报警情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后,秦某这才交代,自己是因为一时冲动才“栽赃”了执法人员。

  目前,秦某已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另外,记者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昨日《义乌市犬类整治实施方案》出台,从即日起至明年4月30日,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开展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违规养犬行为的查处、犬只捕捉以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并对未经登记饲养犬只、携犬进入犬只禁入场所等多种违法行为的处罚。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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