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近日出台意见,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促进进口贸易发展。补助政策涵盖了支持进口日用消费品、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义新欧”班列发挥进口(转口)货物集散功能、支持进口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获得进口商品代理权、支持发展第三方服务、支持拓展营销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推行先行赔付、鼓励为本地财政做贡献等十个方面。进口日用消费品(含食品)且货物运输到义乌的,每进口1美元货物(按进口额计算)给予境内收货人0.15元的奖励。对一般贸易进口的,年进口额首次达到100万美元、2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强电商主体招引和培育。推进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平台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电商园区、电商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创新化发展。对电商企业整体入驻率超过80%、产业链完整、亩产税收考核排名前5的电子商务园区,按建筑面积给予园区主办主体每月每平方米1元补助,每家园区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连续补助3年。对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税收超50万元起的5年内,按地方财政贡献前3年100%、后两年50%的比例予以奖励(后4年税收额须连续增长)。
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大型商贸企业落户义乌投资商业设施,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建成启用次年,给予地方财政贡献50%的奖励;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额首次达到一定“台阶”的商贸企业,按梯次给予企业一次性“上台阶”奖励。同时,鼓励商贸企业创优创牌,推动绿色餐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