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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1月11日讯(记者 李学娇 编辑 童晓)近日,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商务发〔2019〕1号),自2019年2月11日起,自由类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义乌辖区内企业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由义乌市商务局负责。
记者从商务局获悉,今后全市企业不需在省商务厅进行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登记申请,只需在家门口的商务局就能办理,更大限度地便利企业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推进义乌技术贸易发展。此外,这也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又一有利举措,有利于打造服务零距离的营商环境。
哪些属于技术进出口合同呢?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这次变革不但是对义乌在技术进出口工作上的支持和肯定,也为义乌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创造了条件。
接下来,商务局将加强学习宣传国家技术贸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了解义乌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动态,更好地为世界“小商品之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