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31日讯(通讯员 胡木水 楼翩翩)1月28日凌晨,在大陈镇务工的贵州绥阳籍的6名老乡,在KTV喝完小酒唱完歌走出大门后,因一件小事上演了“老乡打老乡”的闹剧,原本准备一起回家过年的愿望成了泡影,其中4人得在看守所看春晚,还有1人则躺在医院,另一人则被义乌警方处以了5日的行政拘留。
1月27日晚,龚某浪等6人组团返家前相聚在大陈镇某KTV唱歌喝酒。28日凌晨2点多,尽兴后的老乡们摇摇晃晃地走出KTV大门,打算回出租房休息。走出大门后的周某某,不知何故与一路人发生口角。
“好了,别跟人家争吵了,还是早点回去睡觉吧。”谭某某见状上前劝阻,并去拉周某某。由于两人均喝过酒,劝着劝着,周某某与谭某某反而打了起来。
龚某浪平时与周某某关系较好,见谭某某与周某某打架,遂上前助阵帮谭某某打架。二比一的对打中,龚某浪俩不仅没占上风,他反而被周某某打倒在地。
从地上爬起的龚某浪气不过,遂放下狠话说决不罢休。随后,他请孔某某、龚某杰一起帮忙实施报复。应战的周某某随后请陈某某帮忙助阵,双方约定稍后在KTV门前要分出个雌雄。
当日凌晨4点左右,5个老乡分为两阵,又动起了拳脚。报复心强烈的龚某浪随身带来了一把菜刀,在双方互殴中,他持刀朝着陈某某的左胳膊猛砍了一刀……据事后医生检查,这一刀,直接砍到了陈某某的骨头,韧带被砍断。
4时26分,有市民向警方报警。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贾俊强立刻带领3名辅警赶往现场处置。来到现场,贾警官首先阻止了斗殴,接着拨打120电话,将受伤的陈某某送医院治疗,最后依法将涉嫌聚众斗殴的龚某浪等5人带回派出所审理。
醒酒后,龚某浪等人对聚众斗殴供认不讳。面对义乌警方依法作出刑事拘留的结果时,龚某浪、谭某某等人均后悔不已。谭某某说:“工厂放假后,大家原本一起聚聚一起可以回家过年的。想不到,这一聚,我们4人都得在看守所过年了。”
据了解,30岁的龚某浪、37岁的谭某某、23岁的孔某某、22岁的龚某杰、34岁的陈某某和27岁的周某某,都是贵州绥阳县人,除孔某某在江东街道务工外,其余5人都在大陈镇服饰企业务工。参与当晚聚众斗殴的受伤的陈某某,因伤住院被取保候审。周某某参与了第一次打架,除被义乌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外,并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