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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支付工资162.9万元 义乌力保农民工安“薪”回家过年

发布时间: 2019-02-19 10:05:29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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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我俩要回工资,我们这个年都不知怎么过了。”昨天上午,江西民工车某、熊某举着一面写着“依法保障劳动者、精心呵护农民工”字样的锦旗,笑容满面地走进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向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车某、熊某是义乌一家饰品厂的员工,临近年终,他们向企业负责人结算工资时,对方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延迟发放工资。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执。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马上安排工作人员组织调解,但企业负责人依然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工作人员遂按有关规定依法向该企业下发限期整改责令书,并继续展开教育工作。最终,企业负责人在限期内支付了车某、熊某工资各1万多元。

  据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元旦以来,义乌劳动保障部门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多措并举,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依法、有效、快速查处各类劳动纠纷,全力保障农民工节前足额领取工资,安“薪”回家过年。

  “一是全面清查欠薪隐患,二是认真开展宣传引导,三是快速化解劳动纠纷。”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春节前夕,义乌劳动保障部门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时,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租用场地经营企业、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共排查用人单位3446家,责令支付工资162.9万元。同时,通过新闻刊发、微信微博、大屏显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春节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意义。

  为快速化解劳动纠纷,义乌劳动保障部门实行举报投诉受理24小时值班制度,对举报投诉的欠薪案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不拖延、不迟滞。“一般案件1日内化解,力保工资问题现场清欠,力争劳动者百分百满意;复杂疑难案件,属地镇街政府负责人挂牌督办,3天内有效处置,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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