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2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张静恬)日前,记者从有关文化部门获悉,我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于日前正式启动。
据悉,我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开展,旨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建立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
据申报范围和条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义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一)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仅存的传承人;(二)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不同流派、风格、特色的代表性传承人;(三)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某种独特知识、技能或传统艺术的代表性传承人;(四)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或行业内被公认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传承人。
此外,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目前暂不包括:(一)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二)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三)群体性较强,如民俗类项目,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传承人;(四)没有列入义乌市级名录的项目。
据悉,此次申报工作将持续至今年5月31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稿及时报送至市非遗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