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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签订双向承诺书 义乌环境执法实行“自律+互管”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9-03-11 09:50:50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夏斌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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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这是我们的环保监管执法廉政承诺,请收好。另一份企业环保守法廉洁承诺,也请您签字确认。”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结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及“三服务”系列活动,组织义乌重点排污企业与环境执法人员签订《金华市环保监管执法廉洁双向承诺书》,实行“自律+互管”新模式。

  据悉,此次签订双向承诺书意在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人员行为,创建更优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的监管执法氛围,提升环保服务质量。其中,环保监管执法廉政承诺从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切实履行执法职能、加强企业服务监管、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四方面入手,要求环保执法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政务公开制,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开展环保专业培训,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浙江省环境保护系统廉洁从政“十不准”等规定,促进建立“清”、“亲”政企关系。

  企业环保守法廉洁承诺则对企业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加强企业廉洁自律四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不弄虚作假,不偷排漏排,按规范建设、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积极实施清洁生产,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廉政监督。

  “签订‘承诺书’不是走形式。‘自律+互管’就是要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强化规范自身行为,将承诺付诸日常行动,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民若发现有企业存在任何环境违法行为,可随时致电环境信访举报中心0571-85364411反映。若发现有干部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致电0571-85399758投诉。对于反馈的问题,他们将逐一细致核查、处理。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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