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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人数翻6倍 越来越多义乌人公证遗嘱直面生死

发布时间: 2019-04-04 10:10:5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罗德慧 通讯员 朱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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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挺好》电视剧截图

  中国义乌网4月4日讯(记者 罗德慧 通讯员 朱欣欣)热播剧《都挺好》剧情尾声,“戏精”老爸苏大强记性越来越差,决定立下遗嘱。不出门、不吃饭、儿女不到齐不罢休……遗嘱中,他将自己的财物做了安排,也表达了对子女的爱。这一幕,成为了全剧的重要转折点,也赚足了观众的热泪。

  “死亡”,对中国人来说是不愿提及的字眼。但随着人们物质财富的增加,由遗产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日渐增多,生前立下一份遗嘱,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

  《都挺好》电视剧截图

  遗嘱公证人数5年翻6倍

  “70后”“80后”为主力

  “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日前,年过70的黄大爷在义乌市公证处顺利立下了遗嘱进行公证。

  近些年,黄大爷看到身边不少家庭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矛盾,随着自己年龄增大,便动了立遗嘱的念头。“我只有两个女儿,虽然跟她们说过以后的房产、存款,她们一人一半,但还是担心自己过世后她们在分割时产生矛盾,影响姐妹感情。”

  于是,黄大爷来到公证处,咨询了遗嘱设立公证的相关情况,在公证员的指导下,最终,黄大爷拿着医院出具的评估诊疗证明,按照自己的意愿,安心地立下遗嘱。

  随着人们物质财富的增加和法律意识的提高,身后的财产如何分配,成为很多老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为了安心养老,防止昂贵的房产引起子女纷争,避免家庭财产损失,像黄大爷这样,主动咨询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越来越多。数据显示,近5年,在义乌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数增长明显,其中,2014年办理人数仅49人,2015年为82人,2016年达101人,2017年为108人,2018年达307人。

  义乌市公证处公证员黄旭庆告诉记者,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类型中较为普遍的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只要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这三种形式的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从近年来义乌市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来看,主力为70多岁的老人和80多岁的老人,他们被公证员称为“70后”和“80后”,约占总人数的2/3。

  立遗嘱人年轻化

  遗嘱种类多样化

  记者从义乌市公证处了解到,从公证行业遗嘱办理整体情况来看,立遗嘱人年龄趋向年轻化,义乌也不例外。“相较于以往绝大部分的‘70后’‘80后’,最近两年明显感觉到做遗嘱公证的年轻人多了起来,特别是中年人。”黄旭庆分析认为,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作为家庭的顶梁柱,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再加上近年来中年人猝死的报道屡见不鲜,越来越多的中年人倾向于早日订立遗嘱。此外,随着离婚率攀升和二孩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年再婚人群和二孩家庭选择订立遗嘱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子女的权益。

  除了立遗嘱人呈现年轻化,近年来,立遗嘱财产种类也呈现出多样化,除了房产、存款,股票、理财产品、商位使用权、汽车等动产也逐渐增多。

  黄旭庆告诉记者,近两年义乌大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很多老人在选择安置方式时选择了货币安置,“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老头老太太,过来办理公证时我们发现,他(她)可能存款有几百甚至上千万”。手握巨额存款的老人中,不少会选择购买公司股权、证券基金、理财产品,因此遗嘱中财产种类也丰富了起来。

  此外,设立遗嘱执行人、遗嘱修改数量也逐年增多,这反映出老人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处理遗产方式越来越灵活。

  遗嘱理念仍需普及

  建议尽量早作打算

  针对当前年龄段是否需要设立遗嘱,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

  24岁白领吴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还未成家,名下也没有财产,就算立了遗嘱也没用。48岁的龚先生则认为,自己身体还算康健且只有一个孩子,目前没有设立遗嘱的必要,“就算发生了什么意外,财产肯定是留给孩子的。”

  对刚过了60岁生日,有两儿一女的叶大爷来说,尽管有心做遗产分配,但现阶段立遗嘱似乎有些“触霉头”,“过几年再说吧,现在身体还好的。”

  对此,黄旭庆表示,不少市民对于《继承法》没有很深入的了解,因此对于遗产继承方式有着误解。提前立好合法遗嘱,能有效避免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建议尽量早作打算。

   【浙江新闻+】

  (一)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满足的要件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处分财产是立遗嘱人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

  4.遗嘱内容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功德;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遗嘱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遗嘱的生效时间,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

  (三)遗嘱能否变更或撤销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有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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