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5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王时倩)4月21日晚8点多,义乌佛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双林路附近发生两车相撞。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其中白车车头受损较为严重,所幸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交警对事故双方进行分开询问后,发现这起简单的事故背后另有隐情。
“肇事方是一个自称王某的女司机,但她对事发时的不少细节表述不清,随后我们通过视频信息,发现肇事司机是一个打着赤膊的男子。”民警周成伟说。
民警将“顶包”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告知王某后,她这才如实交代了真正的肇事者——李某。
王某说,她是义乌佛堂一家花边厂的厂长,事发当晚请了10多个工人一起吃饭,李某便是其中之一。“晚饭的时候,大家多多少少都喝点了,我是女的也不太会喝,大家也就没劝我喝酒。”王某说。
酒足饭饱后,各自拼车或打车回到住处。
李某说,当晚他本来不打算喝酒,还特地拿了妻子的车钥匙,但盛情难却,最终喝了3、4两的药酒。“我不好把车子扔下,刚好几个工友跟我顺路,我就想想自己开回去好了。”令李某没想到的是,途经事发路段时,他为了避让行人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了碰撞。
事故发生后,李某打电话给了自己的妻子和厂长王某,而王某觉得自己请客吃饭,要是让人“进去了”自己过意不去,便主动提出顶包,“我以为我没喝过酒,报了保险赔了钱就没事了。”
事后,交警对李某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抽血检测后,发现已达到98mg/100ml,超过了醉驾标准。
目前,王某因涉嫌包庇罪、李某涉嫌醉酒驾驶均已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