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14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露霞)“我看到很多人都在卖,虽然知道犯法,但是抱着侥幸心理,总认为抓不到我,就卖这个赚钱了。”朱某是一名退伍军人,明知买卖带有武装部队专用标识的物品是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在义乌进行销售。3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网警总队将朱某等人违法的相关线索,交给义乌相关部门处理。
据介绍,朱某于2013年退伍,2015年10月,他与妻子甘某筹钱在义乌开了一家户外用品店。2018年6月开始,有很多人问朱某有无带有“中国陆军”、“中国海军”等字样图案的打火机等物品。于是朱某便关注了,发现这种物品确实好卖,就想到去进货空白的打火机等物品,再用店里的两台激光打印机打印上图案,并通过线下与微信两种渠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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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一般自己都是从微信接单,根据客户要求去进货,再让我们打印图案、打包发货。”与朱某一同经营店铺的除了妻子甘某外还有三名员工,虽然三人来工作的时间都不久,但都知道销售带有警用、军用标志的商品是违法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却依然在朱某店内工作。
住在朱某楼上的夫妻张某、杜某是朱某的常客,张某与朱某还曾是一个班的战友。张某在楼下朱某店内进货,再以更高的价格从微信出售,从中赚取差价。
朱某和张某的不法行径很快被北京网警发现并被抓获,经查,朱某、甘某店内的印有军队专用标志物品为1073件,张某、杜某店内的印有军队专用标志物品为1080件。
目前,朱某、张某、杜某因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均已被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