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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扶持产业数字化提升 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19-05-20 08:56:3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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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2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义乌是省数字经济发展强市,2018数字经济总指数达到105.3,位居全省县(区、市)第六名,县(县级市)第一名。为进一步助推数字经济发展,扶持产业数字化提升,义乌出台了以下扶持政策:

  一、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提升政策补助

  1.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项目:对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项目的,其网络软硬件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生产设备技术改造补助标准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再提高3个百分点。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项目被认定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工程项目(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绿色制造工程项目、高端装备创新工程项目),在上述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项目每年申报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三、四季度进行,由市经信局根据金华通知要求,组织镇街申报初审后报金华市经信局统一评审,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经信局负责补助资金拨付。

  2.企业两化融合:对经审核、认定、验收合格的市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按其实际软性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两化融合、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类重点项目、示范项目(企业),在验收合格后再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

  项目每年申报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二季度进行,由市经信局根据金华通知要求,组织镇街申报初审后报金华市经信局统一评审、认定。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经信局负责补助资金拨付。

  3.企业上云: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向云服务平台及平台运行企业购买云产品和云服务,且年度费用超过3万元的,按其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上云标杆企业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项目申报一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二季度进行。由市经信局下发申报通知,企业自愿申报,需提供合同、发票,组织第三方审核后,予以兑现。

  二、产业数字化提升服务企业扶持政策

  对注册在本市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信息和软件服务业企业,其年度工程和信息服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项目申报一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二季度进行。由市经信局下发申报通知,企业自愿申报,经信局组织第三方资质认定、资金审核,最后拨付资金。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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