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20日讯(通讯员 朱晓倩 商报记者 林晓燕)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执法队员在下王三区检查某快餐店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时,发现快餐店存在油烟净化装置未进行清洗及安装不规范等行为,涉嫌油烟超标排放。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发放《接受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到该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不料没过两天,该快餐店就发生了火灾,经消防部门紧急处置,幸好未造成人员伤亡。据调查,此次火灾是因为厨房油烟管道内的油垢遇明火后燃烧引起的。当被问及快餐店是否落实了定期清洗管道的责任时,快餐店老板表示,店内的油烟管道从2016年开业至今从未清洗过。
《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餐饮业户应当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业户每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中型餐饮业户每两个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小型餐饮业户每季度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罚。据悉,当前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系统已接入义乌信用平台,该快餐店老板不仅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还要被扣除当事人信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