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义乌市出台以下扶持政策:
1.技改项目改造。对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其生产设备实际投资额给予阶梯式补助。其中,300万元(含)-2000万元(含)部分按其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2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按其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其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8%给予补助。鼓励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服装制造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衬衫)企业、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入园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其生产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含)-3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通过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生产设备开展技术改造的,享受同等技改扶持政策。
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备案并完成的项目,向市经信局提出补贴申请。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复核完成后拨付。技改项目补贴全年申报,分批拨付。
2.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符合相关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企业均可申报,资金兑现在认定文件下发后办理,企业无需申报。
3.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对通过鉴定(验收)的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等技术创新类项目,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企业,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奖励。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经信厅-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立项,并在一年内完成验收的项目,可享受省级工业新产品补贴。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制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替代进口自用设备(装备),对经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按其评估价格的20%给予补助。支持首台(套)研发,对获得省、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自制设备项目在完成新产品(新技术)验收后可向市经信局申报,市经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部门审核后进行拨付。认定为省内(国内)首台(套)的项目,可享受相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