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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抽取地下水致使小区水质不稳定 义乌一住户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19-05-31 09:11:2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夏斌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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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义乌市自来水公司联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对福田街道福田二区一住户的地下水供水设施进行关停。

  据了解,自5月以来,义乌市自来水公司96390热线接到多起关于福田二区区域的水质投诉,反映近段时间水烧开之后有沉淀物和漂浮物,还散发出一种怪味。

  根据用户反映的情况,义乌市自来水公司区域“水管家”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取样检测。之后,经检测,送检水样中无余氯;水硬度指标为278mg/L,超出自来水出厂水的10倍;氯化物28mg/L,超出自来水出厂水的5倍。“送检水样部分指标远超自来水,水样中肯定掺杂了地下水。”水质检验员黄健华说。

  根据检测结果,推测该区域可能存在周边用户私自使用地下水,致使倒灌进供水管网的情况。义乌市自来水公司区域“水管家”对福田二区1-7栋各单元用水户管网联通情况进行一周的摸排后,确定是福田二区6栋6单元户主私采地下水。由于管网联通地下水泵,水泵出水压力大于市政管网压力,造成地下水向供水管网发生倒灌,导致自来水管道中掺杂地下水。

  5月21日上午,义乌市自来水公司与福田大队,对福田二区6栋6单元户主私采地下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确认和查处,现场拆除简易抽水泵和水表。根据相关规定,义乌市自来水公司按照程序向其追缴相应的水费,并将该不良行为上报信用办,建议扣除户主个人信用分10分;另外,福田大队对该户主处以500元罚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月22日,义乌市自来水公司“水管家”对福田二区周边用水户再次进行走访,确认水质已恢复正常。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自建设施供水的管网系统,不得擅自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相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义乌不少村居,尤其是进行过旧村改造的,很多用户都配备了地下水和自来水两路水源,以减少水费支出。然而,此举不仅违规,破坏地下水资源平衡,也容易造成两路水混用,污染相关区块的水质,不利于身体健康。

  就此,义乌市自来水公司呼吁使用两路水的居民,为了自身和所在区块的用水安全,请自行关停地下供水设施,使用洁净的自来水,营造安全用水环境。与此同时,各危及供水安全的不良行为,已列入征信监管范围,影响个人信用。“也欢迎广大用户积极充当社会监督员,如发现各类用水问题请及时拨打96390供水服务热线或通过‘义乌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线索提供:张恒健)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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