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19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眼下,正是高校毕业生求职季。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在义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该怎么办理就业手续呢?对于这个备受广大毕业生和家长关注的问题,昨日,市人社局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解读。
“两步走”,先签协议再转档案
第一步,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持高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并盖章,再到人社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协议鉴证备案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书一式三份,缺一不可。相关统计表明,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已为2423人办理就业鉴证手续。
第二步,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大学生毕业后,各类高校应及时将离校毕业生档案移交给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也就是说,大学生毕业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应主动将学生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将毕业生档案主动转递至生源地(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此为高校主动行为,不需要毕业生办理档案调动手续。
高校可通过邮政机要通道转递毕业生档案;已与邮政签署协议的高校,可通过“邮政EMS”形式转递毕业生档案。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唯二渠道(一种是机要,一种是EMS),根据档案管理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携带本人档案。
“三取消”,不用再跑腿
“高校毕业生档案到达后,持《报到证》原件即可前往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据了解,前些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完成前面两个步骤后,还需办理毕业生报到。2017年12月,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公安厅联合发文,就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在浙就业手续做出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取消以下三项就业手续———
第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单位为浙江省内单位的,不再办理就业协议解约鉴证;
第二,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单位调整和从省外调整到浙江省内就业的,不再办理就业调整手续;从浙江省内调整至外省的,根据接收地要求办理;
第三,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但《报到证》仍需发放,其副本《通知书》放入档案。
工作人员表示,从往年情况来看,部分学校会直接将《报到证》和《通知书》一并发放给学生。如有此类情况,相关毕业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通知书》和《报到证》原件,到当地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通知书》入档手续。
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义乌就业,我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义就业手续进行相应调整优化。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我市相关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不用再专程跑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