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28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还好车子被追回来了,实在是太感谢我们义乌警察了!”今天(6月28日)下午,义乌某汽车服务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激动地向民警送上提前准备好的锦旗,感谢义乌警方成功破获“以租代购”的诈骗案件,帮助其从山东追回5辆被骗走的SUV,挽回损失近百万元。
张先生介绍说,他的汽车服务公司有一项服务叫做“以租代购”,若有人看中了某品牌的一款车,但受限于经济能力无法购买,“那么我们公司会先全款买下,再以租赁的形式租给客户,客户只需要付一笔较少的首付,并每个月定期支付租金即可,3年后若无不良记录,车子将归客户所有。”简而言之,类似于分期付款。
就在今年年初,张先生所在公司的这项服务,被不法分子给钻了漏洞。
今年1月初,一名姓王的老客带着一名姓刘的女士来到了公司,称想“租”一辆价值15万元左右的吉利SUV。
“王某在去年‘租’过一辆将近20万元的别克,一直月供都很准时,他带新客来,我们肯定很高兴。”这一次也不例外,这名刘女士在简单听了公司工作人员的介绍后,爽快地交了首付,提走了自己的新车。
没过多久,王某又陪同了几名“朋友”来到店中,一口气定下了3辆众泰SUV,而自己则以“帮亲戚搞一辆”为由提走了一辆纳智捷SUV。
“前后几次,车子单价都是在15到20万之间,首付的3万多都很爽快。”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这5辆刚刚被提走的新车很快到了第一个“月供日”,可公司竟发现再也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根据公司在车上安装的GPS显示,5辆车子说巧不巧地均出现在了山东省东明县。
随即,张先生起身赴山东找车,“陆陆续续找到了这5辆车子,但他们都不是车主在开了,而是被抵押了出去。”张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2月26日,他向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报了案。
经义乌、东明两地警方通力调查,很快掌握了王某、刘某(女)等人的犯罪证据,并率先将刘某抓获。
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王某极有可能是这一系列“以租代购”诈骗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而其他所谓的亲友均为他所找来的“炮灰”。
目前,5辆被骗的车子均已按照相应程序驶回义乌,王某则被义乌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深挖当中。
“公司‘租车’出去,按月收取租金,不到期限不会查询车辆的情况,这就给犯罪分子作案留下了一个时间差。”办案民警提醒,犯罪分子往往就利用这个时间差,通过一些手段把车辆过户卖掉或抵押出去,租出去的车辆要经常跟踪维护,办理相关业务最好是固定人员并在车管部门备案,以免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