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义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印发《义乌市“冯雪峰文艺奖”实施办法》的通知,义乌将设立“冯雪峰文艺奖”,并成立“冯雪峰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文艺成果奖励项目的审核、奖励等工作。
根据“冯雪峰文艺奖”实施办法规定,“冯雪峰文艺奖”的奖励对象主要包括:义乌市文联下属文艺家协会会员获得国家级、省级常设性文艺奖项,作品和理论成果在国家级、省级重要刊物发表,文艺骨干赴北京、杭州、金华等地和在义乌举办较高层次展览以及引进的高层次展览交流活动,经义乌、金华、浙江专业协会逐级向上申报新加入国家级、省级文艺专业协会会员,入选省级以上展览、展演等活动以及其他对义乌文艺繁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冯雪峰文艺奖”分作品发表、成果出版、作品获奖、举办展览和加入省级及以上艺术协会等五类,主要采用资金支持和荣誉奖励等方式。
作品发表类奖励,单件文学作品最高奖励3万元,单篇文艺理论最高奖励8000元。
成果出版奖励,凡文艺作品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奖励5000元/本,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奖励3000元/本(需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CIP数据核字号验证),列入丛书的奖励1000元/本(属于多人合作的,原则上奖励第一作者)。
获奖作品奖励,作品获作协、文联所属的专业协会组织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地区级文艺赛事,单篇最高奖励2万元。
举办展览奖励,按义乌市文艺骨干举办展览实际投入总额的40%给予奖励扶持,最高10万元;引进全国一流文艺家来义乌举办展览交流,最高可获15万元的奖励扶持。
加入省级及以上艺术协会奖励,新加入省作协和省文联所属的义乌市各文艺家协会的(不含分会),一次性奖励3000元;新加入中国作协、中国文联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的(不含分会)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围绕义乌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义乌市文联向社会承诺的重点事项及义乌市文联主办的重大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活动、文艺创作的,视活动效果和创作成果,最高可获5万元的奖励扶持。
“冯雪峰文艺奖”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奖励范围为上年度的获奖作品和晋级的会员(1月1日至12月31日,以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准),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7月上旬。“冯雪峰文艺奖”自今年7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