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3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焦志强 编辑 楼菲莉)记者从义乌铁路警方获悉,昨天(7月22日)上午,一名男子在高铁上抽烟,触发了报警器,造成列车降速缓行,被乘警当场查获,后被移交给义乌铁路警方处理。
据悉,这是今年暑运以来,义乌铁路警方查获的首例高铁吸烟案件。
经了解,这名旅客李某(男,55岁)是河南人,乘坐高铁从长沙到义乌。李某称,这是他第一次乘坐高铁,之前他乘坐普通火车的时候,烟瘾犯了就到厕所去吸烟,没想到这次在高铁上就不行了。
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后,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李某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在此,义乌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在高铁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属于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对违者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九十五条规定:可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