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19日讯(记者 金珊珊 通讯员 赵延峰 编辑 童荟颖)近日,杭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因运输危险化学品到义乌,义乌市运管局给予该物流公司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物流公司聘用驾驶员刘某驾驶普通货运车从广东省江门市运输11桶二环乙基甲烷二异氰酸酯(200公斤装)和5桶二异氰酸佛尔酮酯(200公斤装)到义乌,当该车行至义乌公路港7栋16号附近时,被义乌公路港保安发现异常,就对相关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询问。
市运管局受理该案件后,查实该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未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经教育,当事人认识到普通货运夹带危险品有严重危害性,表示绝不再犯,并履行处罚决定。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市运管局共查处涉嫌危险化学品运输案件22起,其中查处企业违法3起,查处个人违法19起,共处罚款7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