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2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佳丽)为进一步贯彻浙江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若干意见》,根据金华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责令被执行人交付车辆专项活动的部署,6月中旬至8月上旬,义乌市法院开展了责令被执行人交付车辆专项活动,一次移送追刑29人。
2017年5月22日,徐某因犯盗窃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该案移送执行后,徐某一直未履行。去年1月9日,徐某刑满释放,市法院对其财产进行网上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辆汽车,遂查封该车辆,并对该车进行网上布控,但因车辆下落不明,一时无法扣押。今年7月1日,市法院向徐某下达敦促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交出车辆。7月9日,徐某收到通知书后,迫于法院执行的压力,当天主动交纳了执行款,案件履行完毕。
为了逃避执行,被执行人杜某想尽办法转移财产,居然将车辆转卖给他人,后辗转几手,车辆最终被卖到海南,他以为车辆在“天涯海角”总不会被找到,但还是被强制扣回。
据悉,在此次活动之前,市法院已将一批拒不交出车辆的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其中被执行人楼某在诉讼中转让车辆,判决生效后仍继续隐瞒车辆去向,最后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了解,市法院从6月开始制定方案,7月逐案发送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对被执行人及车辆采取网上布控措施,与公安、检察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扣押车辆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至8月10日前完成专项活动,历时两个月。据统计,这期间,市法院累计网上布控191人次191辆车,抓获27人,查获23辆汽车,现已有20辆进入司法评估程序,其中拘留12人、完毕案件34件、和解4件,直接到位标的125.32万元,对拒不交出车辆的29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下一步,市法院将对已扣押到位的车辆及时委托评估拍卖,对移送拒执的案件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移送起诉。此外,市法院还将建立责令车辆交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挤压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不断提升执行案件办理的效果。